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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变态还是常态,其实是程度问题

http://www.sexjk.com/Article  Time: 2008-3-20 16:23:01  纠错

         做爱时的行为,是属于常态还是变态,有时较难划分,一般要看它的发展程度如何。如:男女在性生活中感到十分兴奋时,会出现相互咬齿的现象,这叫“情咬”,这是正常的;如果一定要把对方咬出血来,甚至咬下一块肉来,这就变态了。再如,“睹物思人”,这是一种正常现象,可是如果丢开人而单纯恋物,甚至如痴如醉,这就是“恋物癖”,属于性变态的范围了。-中国性健康网

  性惩罚程度轻微者不属于性变态

        例如,夫妻之间吵嘴了,或是丈夫做了一件使妻子十分生气的事情,妻子耿耿于怀。晚上,丈夫要和妻子过性生活时,妻子余狠未消,心想:“不和你过性生活,罚你!”于是狠狠地推开,或一口回绝。这种情况时有发生,似乎可以理解,不能把它列入性变态的范围。

  当然,不认为这种现象是病态,并不是认为这种做法是正确的。在夫妻之间,性生活是感情和肉体相互交融的一件十分快乐的事情,如果做得好,双方得到极大的性满足,那么会大大增强夫妻之间的感情。反之,如果性生活过得别别扭扭,或是一方粗暴地拒绝另一方,使对方感到受到侮辱,那是十分伤感情的。所以,即使一时对过夫妻性生活没有情绪,也应好好说明,妥善处理。sexjk.co m

      发泄过度的性报复是性变态

      根据调查,女性的性犯罪动机,有19%是为了性报复。她们由于受过男子的玩弄和伤害,就认为天下的男子没有好人,发誓要玩弄男人,对男人实行惩罚与报复。于是主动地去勾引男人,在性交过程中对于男方实行肉体上的性伤害,或设法使男方痛苦,使男方身败名裂——这种心理和做法当然也是变态的。

      由此可见,为了发泄一时的不满情绪而进行性惩罚,但不伤害对方身体,这是可以理解的。但如果事情过了度,那就不是常态,而是变态了。

      专家点评

      性学专家认为异常性行为与基因、染色体和性激素无关;他们除了在性欲、性欲对象和性欲满足方式上表现与众不同外,其它人格特征与正常人没有显著表象差别。

      但性变态同疾病一样,对这些人应及时采用心理治疗,来解救这些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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